113學年度特殊選才單獨招生
【報名期間】
112年10月23日(星期一)9時至11月16日(星期四)下午3時截止,網路報名並取得繳款帳號
🔗報名連結 https://exam.ncnu.edu.tw/ASpecSelect.html
【招生名額】:管理學院學士班1名
【招生組別】:甲組
招生對象分以下三類(符合任一類別,均可報名):
一、特殊才能:
招收特殊才能,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: (一)具單一學科能力天賦、雙語或多語能力、藝術類專長、創新能力、領導、社會公益楷模、學術活動及各類特殊領域具有卓越潛能或特殊優良行為表現。 (二)其他具有特殊專才,有事證足以證明者。
二、新住民及其子女:
凡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(職業)學校畢業(含應屆畢業) 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資格,且具新住民及其子女身分者。
三、境外臺生:境外臺生係指全程就讀境外高中(職)之學生。
書面審查
一、身分證明文件:
(一)特殊才能:
符合本系篩選條件之佐證資料。
(二)新住民及其子女:
1.新住民本人或配偶 3 個月內之新式戶口名簿(具詳 細記事)或戶籍謄本(具詳細記事)等戶籍資料證明文件。
2.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。
3.新住民子女學生及父、母之戶籍謄本,戶籍謄本須載明父或母之國籍(父母已結婚登記並載明外籍配偶原生國籍、姓名)。
(三)境外臺生:境外臺生持境外學歷報考者,請依序檢附下列文件 PDF 檔:
1.境外學歷證件。(非英語系國家之學位證書另需檢附中譯本或英譯本之學位證書。)
2.境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。(非英語系國家之歷年成績單另需繳交中譯本或英譯本之歷年成績單。)
3.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掃描檔(應 涵蓋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時間),修讀高中階段修業年限達 2/3 以上者。
4.持境外學歷報考切結書(附錄九)。
5.ACT 或 SAT 等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(無則免附)。
二、高中(職)學歷證件(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)。
三、自傳(學生自述)。(30%)
四、大學學習計畫(含申請動機)。(30%)
五、其他有利證明文件 (如競賽成果或外語檢定證明、學生幹部或社團參與證明)。(40%)
口試
一、參加口試資格:依審查成績擇優參加口試。
二、口試日期:112 年 12 月 8 日(星期五)
三、報到地點:管理學院 255 會議室。
【招生名額】:管理學院學士班10名
【招生組別】:乙組
1.具備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。
2.未符合第 1 點所列資格,但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 月在最低生活費及家庭財產雖未 符前述資格之規定,但接近中央、 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金 額等,且經所屬高中審查認為具有 特殊值得推薦之事蹟者。
3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。 ※符合在地學生身分,且同時具備上述 三項任一項之資格者,本校各招生學 系得優先錄取 1 名。(在地學生:曾 設籍於南投縣,或畢業於南投縣地區 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者。)
書面審查
一、高中(職)學歷證件(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)。
二、自傳(學生自述) (40%)
三、大學學習計畫(含申請動機) (30%)
四、其他有利證明文件(如競賽成果、學生幹部或社團參與證明)(30%)。
口試
一、參加口試資格:依審查成績擇優參加口試。
二、口試日期:112 年 12 月 8 日(星期五)
三、報到地點:管理學院 255 會議室
管理學院學士班聯絡電話:049-2910960 分機 4594,聯絡人:李小姐,E-mail:lily989776@gmail.com 管理學院學士班網址:https://b029.ncnu.edu.tw/
【報名費繳費】
繳費金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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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情況 |
一般生 |
得申請報名費優待(須檢附證明文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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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低收入戶 |
特殊境遇家庭或校方推薦之經濟弱勢 |
低收入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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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1系 |
800元 |
320元 |
400元 |
免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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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2系 |
1200元 |
480元 |
600元 |
免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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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3系 |
1600元 |
640元 |
800元 |
免費 |
繳費期間:
自112年10月23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起至112年11月16日(星期四)下午3時30分止。
繳費方式:
1. 輸入完成報名資料,取得16碼繳費帳號,進行轉帳繳費。
2. 若考生本人無金融卡,可委託他人代為轉帳繳費。請務必輸入考生申請的「銀行繳款帳號」(16碼),完成繳費手續。
3. 不受理現場繳費及劃撥繳費。
4. 若因報名費不足、帳號寫錯或ATM轉帳未成功而延誤報名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【申請報名費優待】
申請期間:
112年10月13日至11月10日截止(以郵戳為憑)
申請表:
申請檢附證明文件:
1. 低收、中低收入戶:
縣市政府或鄉、鎮、市(區)公所開立之低(中低)收入證明正本。(一般鄰里長所核發清寒證明等證件,概不受理)
2. 特殊境遇家庭:
縣市政府或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開立之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。
3. 由校方推薦之經濟弱勢學生:
111 年度家戶年所得證明文件以及「經濟弱勢學生證明推薦函」。
※以上均需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。
審查程序:
1. 填妥申請表,連同低(中低)收入戶、特殊境遇與所得證明文件(非清寒證明)正本,於 112 年 11 月 10 日以前(以郵戳為憑),郵寄:54530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務處招生組」。
2. 本校將於接到申請後 3 天內審查資格。考生應於報名截止前,依網路報名完成報名手續。
3. 審查資格不符、證件不齊或逾期申請者,一概不予優待。
4. 如有疑義請洽(049)2910960 轉 2232 聯絡。
